书法艺术颇有造庇护,长于于书法创作,尤擅行草书,既有法度又独具风格,秀雅文静富有有书卷气,又具雄畅和气势。节奏鲜明,趣味淳足。
记者:您对中国书法这门传统艺术是怎样理解的?
王景芬:书法之所以能成为中国特有的一门传统艺术,因艺术是反映现实生活的,生活是艺术的源泉。首先,象形文字和图画都是汲取于现实生活,即所谓“书画同源”。但是文字后来发展得更为抽象和符号化,书画就同源异流了。其次,任何艺术都不是生活的翻版,而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任何艺术都具有概括性和典型性,是最本质的反映现实生活。中国汉字便具有这种艺术的特性。第三,艺术应具有形式美和表现形式美的工具及技巧。中国的书法能成为一门艺术,不仅有着坚实的基础,也有着深邃的内容,堪称东方艺术的灵魂。
记者:您是怎样从事书法艺术的?在这当中都有哪些心得和体会?
王景芬:我从小因受家兄影响而酷爱书画,家兄的书画在老家有点小名气,我跟在他身边耳濡目染,经常写写画画。于是上小学后我便很喜欢上美术课,课余经常临习一些找得到的古字帖。1949年参加工作以后,因为当时工作太紧张,就把这个爱好暂时搁置了起来。直到1954年我考上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才又把它重新拾起。我很荣幸,北京艺术学院的美术老师都是大家,有俞致贞、白雪石、张安治诸位先生。他们既教中国画,书法也很好。所以我在学习美术专业的课程外,也临过很多字帖,不过当时主要学习的是隶书。文革后我从干校回京,来到文物出版社担任书画编辑,自此为我从事书法艺术创造了非常优越的条件。在出版社繁忙的编辑工作之余,我临写了不少古代诸位大家的法帖,并开始撰写书法研究的文章。有文物出版社得天独厚的学习环境,经过十年的潜心钻研,我对于书法艺术的领悟以及对书法史的熟悉程度都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著名书法大家启功先生是文物出版社的顾问,我有幸能够经常到启先生家里聆听先生的教诲,并跟随先生到故宫博物院去看古碑名帖,听他老人家讲解书法艺术的真谛。记得启先生曾嘱咐我“要多堆铅字”,意即下心思多写研究书法艺术的文章,我后来的一些专著都是在他老人家的谆谆勉励下写出的。
记者:根据您的经验如何来看书法作品的优劣?评价书法作品有客观标准吗?
王景芬:书法作品当然是有优劣之分的,也就是说评价书法作品是有客观标准的,否则参加展览竞赛的书法作品如何选出来呢?不过话又说回来,书法作品的优劣评判往往因人情、职务及社会地位而受到影响。那么评价书法作品的客观标准应当有些什么呢?我认为几个方面,首先要看传统技法基本功的深浅,如一幅书法作品中,字的结构、笔画是否到位?是否恰到好处,意到笔到,符合艺术性?然后再看笔墨是否有力度,有气势,有韵味?行气是否贯通流畅?风格是否独特?等等,即从形体、骨力、情态、气韵几方面看出作品的高低。不过有的书法作品偏重功力,有的则偏重情韵,因人而异。所以从书法作品可以看出书写者的性格爱好,甚至可以看出书写者的文化素质。随着书写者书法知识、文化修养的变化,性格爱好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作品水平也会发生变化。综上所述,评判书法作品是有客观标准遵循的,是可以评判出优劣高低来的。不过在现代社会各种思想多元化的复杂情况下,评判艺术包括书法很难像自然科学那样有着绝对不二的客观标准,但占主流的仍然是传统艺术审美观主导下的书法评判标准。
记者:现在书法作品所写的内容大多是古代诗词歌赋或经典的成语短句,请问书法的内涵与形式到底该是怎样的关系呢?
王景芬:书法作品的内容只是书法艺术的载体,文字内容并不能决定其书法艺术的优劣。但是书法内容的是否健康向上,与载体是否和谐,客观上对书法艺术会有一定的影响。中国书法是一门抽象的造型艺术,由象形文字日趋抽象化、符号化,离开客观物象越来越远,但又没有完全脱离原来象形文字的因素,所以在笔画线条中还可以出现客观物象的痕迹。比如“点如坠石”、“画如阵云”、“惊蛇走虺”、“云间电发”这些形象的描写,让观者一下子便能想象出这些客观物象。所以书法艺术的造型不是塑造客观事物的形似,而是塑造神似,这就是书法的“状物抒情”之功,也就是书法艺术的风格和意韵所在。象王羲之的《兰亭序》清雅秀美犹如美女婵娟,颜真卿的书法雄浑厚重,俨如壮汉勇士。书法作品内容体现出来的风格意韵便是通过书法作品的笔墨线条和结构等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并通过二者共同感染观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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