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贵报2月27日马振龙撰写的《收藏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一文,感同身受,有一种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之意,于是有了这篇小文。
近年来,我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天价频出。然而,伴随着这股艺术品收藏热潮的,却是层出不穷的“假古董、假文物”丑闻,文物等艺术品鉴定市场正在遭遇一波严重的信任危机。“金缕玉衣骗贷事件”曾一度成为热点话题,被炒得沸沸扬扬。以原故宫博物院副院长为首的5位“权威鉴定专家”为假文物“金缕玉衣”估价24亿元,致使银行损失5.4亿元。后经证实,这套“金缕玉衣”竟是几位专家隔着玻璃外罩完成鉴定的,根本没有与其近距离接触。于是,牵涉其中的几位“权威专家”被推向了风口浪尖,公众对其为了私利而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深恶痛绝。
为探究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拍卖行的现状和内幕,央视一位记者花费人民币600元在地摊上购买了4件“文物”,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面对这4件连外行都能分辨真假的所谓“文物”,先后有3家拍卖行居然照单全收,结果可想而知——均遭流拍。拍卖行为什么会这么做?因为有利可图,记者要为每一件参拍“文物”向拍卖行支付几千元不等的手续费,可千万别小看这几千元,每次拍卖征集的拍品少则数十件,多则成百上千件,每一件拍品几千元,加在一起可不是个小数目。而拍卖行只需请个拍卖师、租个场地、印一些拍品目录宣传册而已,成本很低。拍卖行为什么敢这么做?因为我国《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正是这条规定让拍卖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为拍品的真假承担责任,也是这条规定让艺术品投资者即使买到赝品,也很难维权。
这一免责条款,使得那些目光短浅、唯利是图的不法经营者有了可乘之机,可以对一件拍品自由发挥,对拍品瑕疵却不承担担保责任。甚至利用瑕疵不担保的免责条款,利用假拍的形式,将赝品反复拍卖,把价格抬上去。而作为本应好好为消费者服务的专业人士——个别专家昧着良心助纣为虐。于是一个“假拍”、一个“拍假”,已经成为拍卖市场中两个毒瘤。面对赝品充斥着整个艺术品市场的现状,有人说,在当前搞收藏,首先要担心的不是付款问题,而是真假问题,信任危机从另一个侧面映射出整个社会体系中人们彼此之间信任感的缺失。
在当今中国,拍卖业欲成就自己的品牌,需要我们自身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不断积累提升,需要耐心与智慧,还需要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市场机制进行约束和规范,例如在欧洲,鉴定师需为鉴定行为承担风险后果,一旦认定存在欺诈,将受到严惩,造假者甚至因此一贫如洗。对于每一位搞收藏的人而言,需要具备健康、良好的心态,需要发自内心的热爱,要明白投资、暴富、赚大钱并不是收藏的唯一目的,从而关心藏品所承载的历史故事超过关心其价格。天津 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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