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得发烫的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被泼上了一盆凉水——不少网民在百度、新浪等各大门户网站纷纷发帖称,2011年时以2.2亿元成交、创下玉器拍卖纪录的“汉代玉凳”是赝品,拍卖方涉嫌拍假,天价拍品背后难逃“洗钱”“骗贷”之嫌。
网友:这“假”造得也忒不专业了
据“汉代玉凳”的拍卖方——“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官网显示:该拍品全称为“汉代青黄玉龙凤纹梳妆台、坐凳(两件)”;尺寸为“台127.3×47.8cm,坐凳45×45×32cm”;重量为“台重265.2斤,坐凳重72.2斤”;估价为“180000000元人民币”。
2011年1月9日,该拍品在“‘古玉雅集’古代玉器专场拍卖会”上,以1.8亿元起拍,最终以2.2亿元成交,创下新的玉器拍卖纪录。
然而,这样一件“稀世珍宝”却惹来不少网民的嘲笑,直指该拍品“造假不专业”。“醉眼梨花满路”等网民说:“按照一般历史常识,汉代古人是席地而坐的,当时还没有发明凳子。这‘汉代玉凳’难道是‘穿越’而来?”
还有不少网民分析,这可能是拍卖公司伙同委托人(卖家)、买受人(买家)联手做的局。“天价拍品就是鱼饵,抵押后从银行套现。这里面的潜规则多得是!”
调查:说“真”说“假”的都是专家
“中嘉拍卖”高级顾问朱明讲述了拍品鉴定过程:该拍品于2010年10月在河北征集到后,“中嘉拍卖”专程请故宫(微博)博物院研究馆员周南泉老先生对此拍品进行实物上手目鉴,认定此拍品为“汉代”,并出具了鉴定证书。
周南泉的鉴定证书显示:“名称:玉梳妆台与椅”“年代:汉”“质地:玉质”“专家鉴评:质晶莹温润,有古雅的沁色和包浆……工艺精细巧,体纹生动神奇,造型罕见,有重要的收藏和研究价值。”
然而,中国文物学会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会长张宁认为:“汉代时人们是席地而坐,当时中国还没有凳子的概念,这种凳子要到宋朝才有。”还有专家表示,从“汉代坐凳”的图片上看,它属于“高坐器具”,不符合汉代的礼制和贵族文化特点,也不符合当时的服饰要求,拍品可能是仿清代家具。
对此,“中嘉拍卖”副总经理黄建军这样解释:这件拍品的主件是梳妆台,坐凳仅为附件,梳妆台是陈设器而非实用器。“至于这件拍品的真伪,那是学术问题。用‘汉代人席地而坐’来判定当时绝没有凳子,下此结论为时过早。”
针对网民关于“通过拍卖‘洗钱’‘骗贷’”等质疑,黄建军回答,“汉代玉凳”最终实际并未成交。
记者根据买受合同和保证金凭证上的联络信息与这件拍品的买受人张先生取得电话联系。张先生承认,他曾替“老板”在“古玉雅集”专场拍卖会上以2.2亿元拍得“汉代坐凳”。之所以“赖账”,他这样解释:“我们老板的钱没到位,最后没付款,所以拍前交给拍卖公司的3万块保证金变成了违约金。”
建议:成立国家级鉴定机构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陈兴保等专家建议,建立艺术品评估体系,即成立国家级艺术品鉴定机构指导拍卖评估,由权威专家鉴定与科技检测相结合,并全程公证。同时,为保证拍前鉴定的独立性,鉴定师不应与任何拍卖公司存在合同关系。
针对拍卖法的修订,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建议,修改该法的适用范围,由只针对拍卖企业到涵盖卖、拍、买三方在内的拍卖行为;第六十一条应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若有证据表明拍品有瑕疵,可按一定方式退换”的内容;对虚假鉴定、联手做局等涉嫌欺诈行为,除民事责任外,须加入刑事处罚。
(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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