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伊始,热得发烫的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被泼了一盆冷水――网民发帖称,去年以2.2亿元成交、创下玉器拍卖纪录的“汉代玉凳”是赝品,拍卖方涉嫌拍假,天价拍品背后难逃“洗钱”“骗贷”之嫌。记者围绕该事件进行了调查。
专家为牟利指鹿为马?
“中嘉拍卖”高级顾问朱明讲述了拍品鉴定过程:该拍品于2010年10月在河北征集到后,“中嘉拍卖”专程请故宫(微博)博物院研究馆员周南泉对此拍品进行实物上手目鉴,认定此拍品为“汉代”,并出具了鉴定证书。
中国文物学会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会长张宁却认为:“汉代时人们是席地而坐,当时中国还没有凳子的概念,这种凳子要到宋朝才有。”还有专家表示,从“汉代坐凳”的图片上看,它属于“高坐器具”,不符合汉代的礼制和贵族文化特点,也不符合当时的服饰要求,拍品可能是仿清代家具。
对此,“中嘉拍卖”副总经理黄建军解释:这件拍品的主件是梳妆台,坐凳仅为附件,梳妆台是陈设器而非实用器。“至于这件拍品的真伪,那是学术问题。用‘汉代人席地而坐’来判定当时绝没有凳子,下此结论为时过早。”
张宁则认为:“很多赝品粗制滥造,明眼人一看便知,可一些拍卖公司所聘的假专家为牟利不惜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即便一些真专家,由于拿老板的工资‘吃人嘴软’,也违心做假鉴定,‘天价赝品’便肆无忌惮地流向市场。”
拍品并没有真正成交
朱明介绍,送拍的委托人根据拍品玉料的重量与珍贵性、周南泉先生的鉴定证书和“中嘉拍卖”的建议,将起拍价定为1.8亿元。
黄建军说,2010年1月9日,在北京昆仑饭店举行的《古玉雅集》专场拍卖会上,经多次竞价,366号竞拍者最终以2.2亿元的价格拍得此物。
针对“通过拍卖‘洗钱’‘骗贷’”等质疑,黄建军表示,“汉代玉凳”最终实际并未成交。“拍卖现场,该拍品虽已落槌,但买受人并未当场付款,之后我们曾多次催促其付款,但直到现在也没实际交割。”
记者与该拍品买受人张先生取得联系。张先生承认,他曾替“老板”在《古玉雅集》专场拍卖会上以2.2亿元拍得“汉代坐凳”。他说:“我们老板的钱没到位,最后没付款,所以拍前交给拍卖公司的3万块保证金变成了违约金。”
记者在“北京市文物局给《古玉雅集》拍卖会文物拍品审核的批复”中看到,“中嘉拍卖”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将已拍卖文物记录的备案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嘉拍卖”称,因“汉代玉凳”未成交,故并未向北京市文物局上报。
国内尚无完整鉴定体系
针对“中嘉拍卖假拍‘汉代玉凳’已不是首次”的指控,朱明说:“‘汉代玉凳’,有专家鉴定,也已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的拍前审核并获得拍卖许可,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但朱明并未否认有关“中嘉拍卖售假有前科”的问题。
北京朝阳法院官网显示,2008年,刘某在该拍卖公司购买8件古董商品,共支付货款近26万元。后刘某经鉴定发现,这8件瓷器均为现代仿品。
记者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了解到,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不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同时也不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
对此,“中嘉拍卖”称已于1月31日将拍卖全程情况上报给北京文物局。截至发稿时,北京市文物局尚没有对该事件做出最终结论。
不少业内专家指出,该事件集中反映了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乱象。
知名文化学者吴树认为,近30年的全民收藏运动导致中国文物市场上的赝品逐步实现高科技制假、高手段营销、高利润回报,而我国没有完整的鉴定体系,没有不同类型文物的鉴定标准,更没有科学权威的鉴定机构。
著名画家韩美林(微博)告诉记者,每年到他住处求证“韩美林画作”真伪的收藏者多达数百人,但不到3%是真迹。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陈兴保等专家建议,建立艺术品评估体系,即成立国家级艺术品鉴定机构指导拍卖评估,由权威专家鉴定与科技检测相结合,并全程公证。同时,为保证拍前鉴定的独立性,鉴定师不应与任何拍卖公司存在合同关系。
针对拍卖法的修订,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建议,修改该法的适用范围,由只针对拍卖企业到涵盖卖、拍、买三方在内的拍卖行为;第六十一条应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若有证据表明拍品有瑕疵,可按一定方式退换”的内容;对虚假鉴定、联手做局等涉嫌欺诈行为,除民事责任外,须加入刑事处罚。
张宁认为,大众传媒不能为追求轰动效应、制造噱头对“天价拍品”肆意传播,而应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在对拍品成交额数据进行核实后再向社会公布,以防助长拍假者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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