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1
耿占春
广义的诗学
纪梅:如果非要说某种文学身份并为这些身份排序的话,在您这里应该首先是一个批评家,其次才是诗人。您的写作中大部分文本也属于文学批评和社会批评,其次才是诗歌和札记。不过您好像曾经说自己早年想要成为一个诗人或作家,而不是批评家。
耿占春:那的确是早年的想法了。事实上最值得一试的是,做一个作家式的批评家,或者做一个具有批评意识的诗人。我不想把写作活动与批评意识看做两件事。借用桑塔格的话说,她身上有一个作家和一个学者造成的分裂感。学者积累的是知识和他在专业范围内的发言能力,而作家积累的是疑惑,更多的无知感。我觉得我的写作也在协调这种有益的冲突。
纪梅:从早期的《隐喻》,到近期的《失去象征的世界》,你总在把语言问题、把“隐喻”、“象征”这些概念放在自然与社会、主体与意义的建构等语境之中,您的诗歌理念可以称之为一种“文化诗学”或“广义的诗学”,它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认识方式和话语方式。
耿占春:是这样,诗歌不仅涉及到一种文学的样式,一种文体和语言,也涉及到它在社会关联中的位置,这种文体与话语方式在整个语言活动中的功能和可能性。
纪梅:我注意到您的这样一个看法:过去那个使得我们的诗歌和写作有意义的“根据”已经消失了。就今天而言,意义的资源来自社会历史进程,而不是“自然”。这其实正是现代文化焦虑的一个根源,它本身就是一个自我给定、自我设定的东西。
耿占春:无论是生活还是诗艺的表达,人们都能够感受到“意义”的缺失,它缘于这样一种状况:意义形成的参照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对古典诗歌来说,自然是一个意义参照物(无论泛神化的自然观念,或自然宇宙),自然是一种意义框架,即象征图式。这个象征图式成为意义认知的依据,是人们在事物、行为和生活领域辨认出意义的参照,也是意义体验得以在其中构成的框架。在一个共同体的意义框架或象征图式解体之后,诗歌就成为一种建构情境性的意义模式的行为。但诗歌的意义建构不是共同体的,而是个人化的。——请原谅我的表达不能更通俗一些了——一首诗不是别的,一首诗是一个可以感知的意义类型,一种不脱离偶然语境及其细节世界的意义感知形态。这是一种瞬间的意义形态,一种个人化的、不可复制的意义感知的现实化。因为诗歌所处的总体语境已经失去了产生共识的意义框架,一首诗就需要在自身呈现一种意义参照,换个说法,它是临时的、偶然情境的意义模式。一首诗既是一种偶然的经验境遇中的意义感知,也是一种力图显现使意义得以被感知的微弱的意义框架。
纪梅:也就是说,您在把诗歌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认识论意义的话语模式来理解,诗歌是集体意义的象征图式式微或被消解之后,一种与意义感知相关的个人的话语实践。这是您在《失去象征的世界》中论述过的。它使我想起维科的《新科学》、席勒的《美学教育书简》的论述方式,其分析具有人类学的内涵:把诗性语言或艺术活动置于人类的基本问题框架内分析,而不是将之视为一种纯粹闲情逸致的事物。那么,如何看待诗歌话语与其他形式的话语活动的关系?
耿占春:正像我们的生活被怀疑所包围,也被事物的感性因素、不确定的生活实践及其难以界定的意义感所萦绕。在共同体的象征图式之外,也在已经被主题化的社会思想之外,生活的偶然语境中存在着大量的未被认知的意义领域,那里像一个人迹罕至的荒漠,却蕴藏着无穷的意味。在已经抹去了自然事物的古老象征、抹去了一再作为素材的明晰的语言,诗歌话语重新组织了经验与意义的关联方式。在意义图式、尤其是具有共识的象征图式与意义框架变得模糊不清时,诗歌是一种独具功能的文化实践,并且依然有可能向一个语言共同体扩散其意义。
这些回答可能是重复的:一首诗并不依靠逻辑表达也不依靠话语的逻辑并最终联结于求证于事件,一首诗通过将细节主题化的方式,提供一种微观的认知方式。一首诗是一种意义实践的隐喻图式,是一种偶然境域中的象征力量,而非某种确凿的论点。诗人放弃了观察与表达现实的种种意识形态结构,显现了感知自身或精神内部的建筑。语言中的形式主义在其梦寐以求的自觉状态中,通向这一建筑风格。
文体意识与现代诗歌结构
纪梅:新诗这种文体,在一般人的概念中好像不存在格式、韵律、结构等形式方面的规范,打个比方,现代诗歌就好像“分行的白话文”,比如世纪之交的时候前辈诗人郑敏先生就对白话诗的形式提出过质疑。但另一方面,诗人和评论家也在思考新诗的结构问题,德国作家胡戈·弗里德里希出版于1956年的《现代诗歌的结构》一书就是在专门探讨诗歌的结构问题(这本书的中译本于2010年由译林出版社出版)。墨西哥诗人、诺贝尔奖获得者帕斯在上世纪70年代的时候也曾表示:“写一首诗需要一定的支架,比如格律和韵,另外,还有修辞格。”您认为新诗存在形式的自觉追求么?它体现在那些方面?
耿占春:古典诗歌的形式也发生过一系列的改变,没有人怀疑古典诗歌的形式要素和形式的规定性,现代诗看起来确实显得自由或任意。古典诗歌的形式发生改变之后仍然具有统一性,现代诗一经改变就失去了形式的统一性。然而细心地观察会发现,古典诗歌的形式比较外在,主要是字数、行数、音韵等等方面的限定,在这些方面现代诗的确很任意,但只要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就会发现,现代诗不是没有形式的规定性,而是将规定性内在化了。诗歌对平仄和韵脚的使用造成的感觉是音乐性的,是节奏和某种音乐性的“重复”。现代诗对音韵的要求比较弱,但它并非没有语言的演奏,主要是通过意象、句式或句子的重复,通过词语或意象之间的相互投射。现代诗的分行虽然看起来任意一些,但分行、跨行依然是为了某种处理话语的间断、跨越、转折或并置效果,而且比之古典诗歌更加灵活。现代诗是从自由出发的限定性。现代诗的音乐性或形式感属于诗歌的内在要求。
注: 本站发表文章未标明来源“成功书画家网”文章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1047780947@qq.com